为什么很多篮球比赛在济源开赛呢

河南篮球协会会长-河南篮球协会副会长

一个人口不足70万的中原小城,却拥有一座世界一流的篮球馆.走进小城,却遭遇美国式的街头篮球,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小城?它和篮球又有着怎样的渊源呢?本期<走遍中国>将带您走进济源,感受中国式的篮球激情。

在济源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篮球文化的氛围。篮球不仅是济源的城市名片,更构成济源深厚的体育文化底蕴。前不久,济源市委书记周春艳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素有“体育书记”、“篮球书记”美誉的周春艳说起篮球,总是如数家珍,豪情满怀。据她介绍,近年来,济源市先后获得“全国体育先进市”、“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篮球城市”等多项殊荣。现在,拥有66万人口的济源市活跃着900多支篮球队。

“请你吃饭,不如上球场流汗;请你喝酒,不如上球场打球;请你打牌,不如去看球赛。”这种“篮球新时尚”正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济源人的生活习惯。篮球在济源的确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竞技水平。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篮球就是济源人民最喜爱的体育运动之一。1990年以来,济源先后承办了3次国际篮球赛事,9次国家级比赛和12次省级比赛。济源农民篮球队曾代表河南省在全国农民运动会上两次取得较好名次;济源代表队还连续3年获得“苗苗杯”(中学生)篮球赛冠军。2003年,河南女篮落户济源。

为了打响“全国篮球城市”的品牌,济源市委、市政府早在2002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快篮球事业发展的意见》,并召开全市性动员大会,提出了“以篮球为载体,把群众体育做红做火;以篮球为龙头,把体育竞赛做活做新;以篮球为产业,把体育经济做大做强;以篮球为名片,把济源形象做亮做美,争创体育特色市和体育经济发展先进市”的体育事业发展思路。篮球界有人感叹:“能把篮球工作写进市委的文件,都可以进国家篮球博物馆了!”

思路有了,接下来就是实干。为给济源篮球事业发展构建坚实平台,投资2.5亿元、占地近300亩的“中国·济源篮球城”于2003年1月动工,其主要建筑包括篮球馆、训练馆、6个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和运动员宾馆等,其中篮球馆于2004年10月竣工投付使用。

现在,济源篮球城的篮球馆已成为济源市的标志性建筑,它那半个篮球造型、闪着银灰色亮光的穹顶,无声地阐释着济源人对篮球的深爱和对体育梦想的追逐。当记者走进这座面积20200平方米、拥有5500个座位的篮球馆时,不禁感叹其精巧的设计和现代化的专业设施。篮球馆的玻璃天窗采用自动化控制,当馆内空气浑浊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自动打开,排放烟雾和浊气,而半透明的房顶设计,在白天不开灯时也可达到正规比赛的光线要求;另外,为了消防安全,馆内还安装了国内少见、河南省内体育馆中独此一家的消防炮……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元伟啧啧称赞:“这种先进一流的篮球馆,不仅在整个河南省,即便是在整个中西部,甚至整个中国,都是一流的!”奥运会冠军陈中也表示:“济源篮球城一点都不比雅典奥运会的篮球馆逊色。”

一流的篮球馆建成了,不是光给人看的。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篮球产业,济源市成立了“济源篮球城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服务赛事,获得了经济效益,使体育产业成为济源市新兴的产业,显示出良好的发展潜能。截至目前,该公司以篮球馆为依托,已经相继承办了50多场国内外重大篮球赛事,全国男篮甲A俱乐部13支球队首次夏训和夏季联赛也在此举行。与此同时,篮球馆还发挥了它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功能。在今年全国男篮夏训期间,济源180多名残疾人被请到篮球馆观赛;今年护士节期间,济源的护理工作者也被请到篮球馆观赛。济源市还准备出台有关老年人、残疾人和生活困难人员观看篮球比赛的优惠措施。在济源市领导看来,济源篮球城不仅是篮球竞技的理想场所,它更是人民群众的一片乐土。

通过篮球城的建设,我们会看到一个更新、更美、更和谐的济源!

nbl全国男子篮球联赛排名

2023年nbl全国男子篮球联赛排名:第一名安徽文一,第二名陕西信达,第三名辽宁益胜,第四名长沙湾田勇胜,第五名广西威壮,第六名石家庄翔蓝,第七名江苏盐南苏科,第八名合肥狂风,第九名香港金牛,第十名武汉锟鹏,第十一名河南赊店老酒,第十二名江西赣驰。?

一、nbl全国男子篮球联赛介绍

全国男子篮球联赛(The Men's National Basketball League),简称NBL,NBL联赛隶属于中国篮球协会三大联赛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第一个“管办分离”的国家顶级联赛。前身为成立于1996年的中国职业篮球联盟联赛(CNBA)。

2004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正式成立,成立之初称为中国男子篮球联赛(CBL)。联赛于每年5月开赛,是中国男子职业篮球唯一的夏季联赛,也是中国两大男子职业篮球联赛之一。2023年02月20日,广西威壮卫冕2022全国男子篮球联赛总冠军。

2023年9月24日,NBL联赛官方宣布,给予总决赛G1罢赛的陕西信达取消本赛季成绩的处罚,总决赛后续比赛不再进行,安徽文一获得冠军。

二、赛事筹划?

为了保证联赛的质量,NBL会在比赛正式开打前进行预选赛,最终选出实力最强的10至12支球队,成为NBL一级联赛的成员。预选赛之后,NBL联盟将组织各支球队,一起对外援和内援进行选秀。外援方面,NBL的每支球队都将拥有两名外援。

篮球比赛规则

一、比赛时长和得分

1、篮球比赛分为上下半场,上半场2节,下半场2节,时长共为48分钟。

2、中场的休息时间为15分钟。

3、第四节最终俩边得分一样,会进行每次5分钟的加时赛,直到俩边分出胜负。

4、比赛开始选俩边球员进行中圈跳球,抢夺球权。

5、球员投篮三分线外计3分,三分线内投篮计2分,罚球计1分。

6、三分线内投篮、上篮动作被犯规时罚2球,三分线外投篮被犯规罚3球。

二、比赛球员

1、每队的出场球员必须是5人。

2、选手替换时间要在20秒内完成,替换次数不限。

3、国际篮球比赛犯规五次就被罚下场,NBA比赛是犯规六次被罚下场。

三、暂停

1、球、计时钟停止或投篮得分后,教练或助理教练、球员请求比赛暂停停止。

2、每队在上半场允许2次暂停,下半场允许3次暂停,每一次加时可以请求暂停一次。

3、第四节或加时赛最后2分钟,得分的队伍不能请求暂停,除非裁判主动暂停比赛。

周琦身高?

周琦身高2.17M。

周琦,1996年1月16日出生于河南新乡,中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中锋,效力于东南墨尔本凤凰队。

2008年,进入辽宁三队;2009年,在辽宁男子乙组赛上崭露头角,被推荐到国家青年队;2011年2月13日,代表国家队参加土耳其U16国际男篮邀请赛,中国队获得当届冠军;2012年6月,代表中国参加第二届世界U17青年篮球锦标赛;2013年7月7日,代表中国队参加2013年U19世青赛,追平了国字号球队在世界大赛中的最佳战绩,个人封盖占赛会榜首;5月入选国家队。

早年经历:

1996年1月16日,周琦出生于河南新乡,父亲身高1.96米,母亲身高1.82米,年轻时二人均是篮球运动员。

2002年,6岁半的周琦开始了正式的篮球训练,9岁进入辽宁省阜新篮球学校,开始参加一系列正式比赛。

2009年,在辽宁省男子乙组比赛中,周琦从12支队伍的各路篮球尖子中脱颖而出,开始受到关注。

《中国篮球协会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整个的,想要,谁可以帮忙?

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运动员商业权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中国篮球协会于2005 年 月 日发布)

第一条 为依法保护和充分利用中国篮球协会及其会员、各级篮球联赛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整体商业资源,促进中国篮球运动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篮协特指中国篮球协会及其授权单位。

第三条 联赛指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联赛)、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WCBA联赛)、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如有必要也包括其他中国篮球协会主办的各级篮球联赛。

第四条 球队指参加联赛的中国篮协注册俱乐部和(或)其按规定组织的篮球运动队 。

第五条 运动员指参加联赛的中国篮协注册俱乐部和(或)其按规定组织的球队的球员。

第六条 运动员个性特征指运动员个人的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显示其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关系的姓名、昵称、签名、名义、形象、事件及其他可辨认的个性特征。

第七条 运动员球员特征指运动员个人的以任何形式涉及或展示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之间关系或联系的姓名、昵称、签名、名义、形象、事件及其他可辨认的特征,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员参加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的任何活动及中国篮协组织的其他活动的个人形象或特征、运动员穿着中国篮协或联赛、球队统一装备的个人形象,以及运动员以中国篮协、联赛、球队运动员名义和(或)以其它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涉及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关系的其他个人形象或特征。

第八条 运动员集体特征指同时显现或使用的三名(含)以上运动员的姓名、昵称、签名以及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有关的形象等其他可辨认的集体特征,包括由运动员单个形象组合而成的群体形象,但该组合不得特别突出其中一人特征。

第九条 个人赞助协议指运动员个人与他方签署的授权他方使用运动员个性特征并收取使用费和(或)赞助物品的合同或协议。

第十条 中国国家篮球队现役运动员指正在中国国家篮球队集训的球员。如在非集训期间,则指在最近的上一个集训期内入选国家队和/或国家集训队的球员。

第十一条 中国篮协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对以任何形式出现的运动员球员特征享有独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可授权他人使用。未经中国篮协书面许可,运动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

第十二条 中国篮协在全球范围内对运动员球员特征享有的使用权仅限于中国篮协或联赛各类公共关系及市场开拓活动。在征得运动员书面同意并向运动员支付合理费用的情况下,中国篮协方可将运动员球员特征用于对特定产品或服务的直接代言或特定产品的包装、销售。

第十三条 中国篮协在全球范围内对运动员集体特征享有独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可授权他人使用。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关、宣传、推广、市场开拓、包装、销售等。

第十四条 中国篮协授权球队享有其所属运动员集体特征的使用权,但使用范围仅限于球队的各类公共关系和市场开拓活动,不得用于对特定产品或服务的直接代言或特定产品的包装、销售,并且在公共关系和市场开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活动)中不得出现与联赛赞助商相竞争的品牌的名称、标志、广告或其他表现形式。球队冠名赞助商须向中国篮协申报,在获批准后可将该球队运动员集体特征用于产品的推广、销售、包装等。

第十五条 中国篮协有权在联赛比赛或其他相关活动中,或其指定的合理时间和地点,拍摄、录制或制作运动员球员特征或运动员集体特征,运动员应真诚予以配合。由此而产生的照片、、录像及印刷品等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为中国篮协独家所有。

第十六条 球队和运动员须参加中国篮协安排的商业性赛事(每年不超过8场)和由三名(含)以上联赛运动员出席的赞助商推广活动(每年不超过6次),并有义务无偿参加中国篮协和联赛的公益性活动及宣传推广活动。如运动员同时为中国国家篮球队现役运动员,则该运动员在履行本条要求外,还须另行履行国家队的相关商业比赛和推广活动义务。

第十七条 除遵守本办法第十六条外,运动员还须参加球队合理安排的商业性赛事或活动,并有义务无偿参加球队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及宣传推广活动,但不得与本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相冲突。

第十八条 中国篮协在开发销售三名(含)以上联赛运动员的特许球服及装备的同时,有权销售某个运动员所穿着的含运动员姓名、号码等标识的联赛队服等装备的原版复制品。

第十九条 中国篮协有权在全球范围内自行开发销售或授权他人开发销售含带运动员球员特征的杯子、徽章、海报、球星卡、邮票、电话卡、三角旗、玩偶、贴纸等联赛和球队标志产品,并在相关产品上显示赞助商标识。但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国篮协应在将运动员球员特征用于标志产品上的同时,将中国篮协或联赛的赞助商的标识从标志产品上移除(球星卡生产商的标识除外):

(一)运动员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签有许可某特定产品使用运动员个性特征的赞助协议。

(二)该协议截至本办法发布之日仍然合法有效(仅限于该原协议,而不包括其后续协议)。

(三)运动员个人赞助产品与中国篮协或联赛的赞助产品相冲突。

(四)运动员已经按照本办法按时并完整地向中国篮协提交真实、准确的有关个人赞助协议。

第二十条 中国篮协有权为中国篮协和(或)联赛设立的奖项签署赞助协议。运动员须接受中国篮协和(或)联赛所颁发的奖项,并出席相关颁奖活动,无论运动员个人赞助协议是否直接或间接禁止其参与相关颁奖活动。中国篮协和(或)联赛奖项赞助商可以适当方式(如祝贺广告等)宣传运动员获得该奖项或被提名的事实,并可在其宣传推广中合理使用运动员作为获奖运动员或被提名运动员的比赛和受奖形象。

第二十一条 中国篮协赞助商或授权人不得在鞋类产品中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

第二十二条 中国篮协在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运动员集体特征和运动员球员特征时应尽力维护和保护运动员形象。球队在使用运动员集体特征时也应尽力维护和保护运动员形象。

第二十三条 运动员利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其个性特征进行任何商业赞助推广活动时,不得侵犯中国篮协及联赛、球队商业权利和知识产权,包括未经中国篮协书面许可,不得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及中国篮协、联赛、球队的名义、名称、标志、颜色、比赛场馆、比赛训练设施、比赛球服等。

第二十四条 运动员不得从事有损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形象,或与运动员身份、行业特征不相称的广告宣传活动,尤其不得从事与烟草、烈酒产品有关的广告宣传。

第二十五条 运动员的个人赞助协议须通过中国篮协注册经纪人经办,并报经其所在球队批准后方可签署。国家队现役运动员还须在此基础上另报中国篮协批准方可签署。

第二十六条 运动员应在本办法发布后进行第一次注册时,作为注册文件的附件,向中国篮协申报其已签署的全部个人赞助协议的完整文本,并同时注明经纪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手机、传真、地址、邮编、电子邮箱。中国篮协有责任对运动员提交的个人赞助协议严格保密。运动员在注册期内新签署个人赞助协议(包括新签署的和续签的协议)的,应于签署后十日内向中国篮协申报备案。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篮协相关规定、办法的运动员个人赞助协议,中国篮协有权不承认其中某些条款或整个协议的效力,并要求运动员修改或取消协议。对于未及时申报个人赞助协议或弄虚作假的运动员,中国篮协除不承认其个人赞助协议的效力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由于以上原因使运动员无法履行个人赞助协议而造成的损失或法律纠纷,将由运动员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运动员参加比赛、训练和出席新闻发布会,应按规定穿着中国篮协或联赛提供的全套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比赛服、训练服、热身服、运动外套、运动鞋、护腕、包等配件),并不得擅自改变或覆盖服装或装备上的任何名称、标志、图样的任何部分。运动员拟按个人赞助协议要求穿着指定品牌运动鞋时须符合中国篮协和联赛的统一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八条 运动员服从并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协及联赛关于运动员的各项有关规定和办法,如运动员同时为中国国家篮球队现役运动员,则该运动员除遵守本办法外,还须另行遵守国家队有关规定和办法。 中国篮协充分尊重运动员与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协及联赛有关规定和办法不相冲突的商业承诺。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运动员,中国篮协除警告并要求其纠正违规行为外,还将视具体情节,给予5000-20000元/次的罚款,依次累计。对后果特别严重、影响恶劣或拒不改正的,中国篮协有权暂停或取消其注册运动员资格。对于因运动员违反本办法或其他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篮协、联赛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运动员须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相矛盾或冲突之处,或本办法未提及之处 ,按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中国篮协。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